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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enn Sie Ihre erste Liebe wiedersehen, umarmen Sie si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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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他依然入梦。梦中他向我走来,而我终于有机会赶赴与他的约会,终于有勇气对他说:“我有多么爱你!”这些在初恋时不曾做过的事,在梦中一一不留遗憾。

 


  相识相恋


  我是江西人。因为要照顾弟弟妹妹,我8岁才上小学一年级。这样算下来,初三那年我已经16岁了。就在我16岁的那个春天,我遭遇了自己的初恋。


  其实我是个晚熟型的女孩儿,直到今天我都觉得自己的心理年龄比实际年龄小很多。在那之前,我只是一个除了学习,一有空就帮父母干活的乡下女孩,不漂亮,也不爱打扮,情感教育一片荒芜。


  他是隔壁班的班长,长着我们南方人少有的高个子,很英俊,学习非常棒。他舅舅是我们的物理老师。我和他一起参加过学校和县里的比赛,算是认识的,但是没单独说过话,当时我也没什么特别的想法要接近他。我本能地认为与他不是一个世界的人。他帅成那个样子,不知迷住了多少女生。可是这些跟我有什么关系呢?遥不可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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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然而就在我16岁的那个春天,在暮色霭霭的黄昏,他却主动向我走了过来,毫无预感。那天跟平时一样,晚饭后上自习,不知为何学校突然停电了,久等也不来电。我家离学校不过百米,于是我起身回家,走到校门拐角,一个声音突兀地在我耳边响起:“依冉。”我下意识地答应了一声,旋即猜到是他。“没电了,去你家看电视好吗?”说着他走近了些。我看不清他的表情。不过奇怪的是,听他的语气,好像跟我是相识多年的朋友。


  一刹那,我简直有点受宠若惊,但表面我依旧平静,我说:“学校没电,那我家也没电。怎么看电视?”说完,我若有所思地走了。


  回到家,家里真的没电,干坐也是无聊,我想起那段时间正在热播的港台剧《流氓大亨》,于是就跑到了同学小梅家看电视,她家离我家很近,家里有一台小型发电机。
 

  就在小梅家,鬼使神差我又遇到了他。他看到我的时候是什么表情,我自己又是什么心态,关于这一点,我毫无记忆,好像在看到他的瞬间我就把所有的事情都抛到了脑后。我们一起看电视,坐得很近,不知什么时候,我的手已经被他握到了手里,平生第一次,我羞红了脸。那天的电视节目是什么,我一点也不记得,因为直至片尾曲响起,我的手还被他握着。他的手指来来回回地触摸着我的手掌,体温一阵阵地传到我的心窝,感觉别样的温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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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说收心就真的可以把心收回去,老实说我都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,反正我做不到。我的感觉还在,而且似乎越来越难以自拔,只是由相见变成了相思。白天还好,到了晚上,下了晚自习,脑袋里装的全是他的音容笑貌。我得想着他才能入睡,这几乎成了我每晚必做的功课。


  我学会了顾影自怜,开始为自己的外貌自卑;有时候我会不由自主地仔细端详起自己的手,似乎他的到来与离去都与这双手休戚相关。是不是我长得不美?是不是我的手长得难看?我经常陷入这样的迷茫中。因为这样,我变得空前地在意一个人的手,干净的,白皙的,修长又肉感的,我喜欢这样的手。我女儿出生时医生抱给我看,我没有先查看女儿四肢是否健全,反而先抓到她的小手,看到指甲窄窄长长,小手指粗细分明,真如细葱一般,觉得很安慰。当然这是后话。


  高中三年,我基本上在这种状态中度过,人变得忧郁而敏感。他偶尔会过来,但并不是来找我的。他总是跟我同村的一个同学一起在我眼前晃一眼就走了,而这样远远地看他一眼就可以安慰我很长时间。很久以后我听人总结说:有才气的女人吸引男人,漂亮的女人诱惑男人,但是有心计的女人才可以抓住男人。至理名言呀。也许在他眼里,我大概只可以算得上是一个有些才气的女人吧,所以结局不过如此,不醒的是我青春的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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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s hängt davon ab, ob er zweideutig oder wahre Liebe zu dir ist

17 Tabus für Frauen im Bett

 

我是个用下半身思考的女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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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回顾过去,有时难免想不通,我到底喜欢他什么?为什么如此难以忘怀?是因为属于我俩共鸣的时间太过于短暂呢,还是无可救药的情有独钟,又或者是我本身性格上的缺陷?没有人告诉我答案。


  假如当初没有分开,不见得有结果,即使有结果,也未必幸福。随着年龄的增长,我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这一点。但或许是情人节快到了吧,最近很想知道他的消息,想知道他在哪里,做什么,家庭幸福吗?我曾经幻想过,如果有一天能够重逢,我一定大方地请他给我一个深情的拥抱;如果附近有茶楼,我就拜托他请我喝一杯。品着茶我要笑着对他说:“你知道吗?不管你经历过多少女人,最爱你的人是我。因为爱你,在你爱我的时候会欣然让你爱,在你不爱的时候才舍得让你走。”之后我会不忘再开一句玩笑:“现在你要再来爱我,也是不能够了。”我真希望能有这么一次重逢,虽然基本上算是异想天开,两个分别多年、天各一方、彼此音信全无的人,再相见谈何容易。


  有时我常会想,如果有一种东西,类似疫苗一样的东西,可以让人在恰当的年龄才懂得去喜欢一个人,在真心的爱人面前才会怦然心动,然后心动了就一辈子相亲相爱不离不弃,那该多好啊!


  记者手记:


  初恋,不管是甜蜜的还是苦涩的,它都是爱情最初开始的印记,因而也是珍贵且难以忘怀的。多年之后,想知道对方过得怎样,生活得幸福吗,这样的心理可以理解,但还是那句话,切记,别让过去打扰了现在。#p#副标题#e#


 

  有一天正在看书,不知何时他已经悄无声息地坐在了我面前。我抬头看着这个爱慕了许久的人,这个长期以来让我内心备受煎熬的人,心里百感交集。那一次他说了些什么,我现在还记得,大意是说我们年龄还小,还是学生,他不想这么早谈恋爱。我始终没有说话。我觉得我的话在那封信里已经说完了,再无话可说,说什么都是多余的了。


  之后,纵然我的嘴上也说放手,可是没有办法,还是喜欢他,可能走火入魔了吧。当时我做了一个很傻的决定,接受了另外一个男生的追求。但毕竟是自欺欺人,不久我就后悔了,找了个借口,一段恋情不了了之。


  随着又一次高考的结束,我远离家乡,来到了郑州,而他,听说去了深圳。那是1993年夏天的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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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说起来我的心中的确充满了遗憾。我不知道他当时为什么喜欢我,为什么喜欢我又离开我,离开我又为什么不告诉我真正的理由。假如他当初没有招惹我该有多好,那么我也能够在可以恋爱的年纪和某个人热火朝天地恋爱,在能够结婚的年纪喜气洋洋地结婚。也许此番就是另外一种人生。可是,如果他不曾喜欢过我,我会不会觉得更加失落,毕竟他是那么优秀的一个男生。托他的福,像我这样平凡的女生能有这种体验,这不也是一种幸福嘛!尽管它直接的后果是我再也不能那么热烈地喜欢一个人。


  当然我也结婚了。在28岁的那年我跟现在的老公结了婚。其实我想过不结婚的,但是除了“不想结婚”以外,我没有任何其他理由不结婚。身为家里的长女,单身到28岁,这在当时的农村,够惊世骇俗了,而弟弟宣称我不结婚他也不结婚。老公是我同学,我们1993年认识,后来他就追我,但是我不喜欢,一直拒绝。他越挫越勇,百折不挠地坚持着,我就是再铁石心肠也不可能无动于衷。我想,或许此生再不会有人比他更爱我了。于是在1999年的春天,我跟他结了婚。既然不能与我爱的人在一起,那就找个爱我的人吧。


  老公人很好,对我也好得没话说,但是我心中最隐蔽的角落始终给了那个看似无情的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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