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1年,大学毕业的我面临人生两难的选择:要么留在武汉,继续享受父母的庇荫,人生之路虽然不会有意外的惊喜,但一定是一帆风顺;要么和我相恋4年的同班同学--一位谈不上漂亮但浑身上下散发着独特魅力的上海女孩结婚,在上海安家,一切再重新开始。
女友很坚决,她说,她父母离不开她,更重要的是她无法失去上海这座城市。父母看我左右为难,对我说,只要我幸福。最后,我有几分不情愿地选择和她回到上海。
在女友父母的奔波下,再加上本人的努力,很快在上海有了一份专业对口收入不错的工作。女友父母催促我们尽快结婚,女友父母有他们的道理,上海生活成本这么高,买房、买车、今后孩子的教育等,都是花费不菲的一大笔开销,成了家,一定比单身要节约许多。
2003年初,我的月收入就有6500元左右,每个月精打细算要省下4000元左右为买房做准备。当时,我父母对我说,他们知道上海令人咂舌的房价,更了解我这个即将成为上海女婿的难处,决定拿出辛辛苦苦积攒了一辈子的养老钱40万凑给我做买房首付。
可是,女友的父母不知道为什么坚决不答应。女友的父母居然这样说,他们为我们买一套二手房,我们结婚后每月付给他们租金。女友的父母说,我们的租金他们一分也不会花的,还不是存在那里,等他们百年以后,房子不仅是我们的,还为我们攒下一笔钱。话似乎有些道理,但我心中还是略有不快,可女友却很高兴地答应了。
女友父母要求我们一个月交给他们租金5000元,我很是吃惊,这不过是一套100平米不到的二手房啊。最后,经过协商,租金降至4200元。可女友父母又说,这租金应该由我和女友各支付一半。我很不解:“这一人一半该怎样算?”女友父母说,每个月各自到银行打款。“既然如此,”我有些赌气地说:“那以后都AA好了!”谁知道,此话却得到包括女友在内的所有人的赞同。
我接受过高等教育,观念不守旧,但当与女友签订AA制协议书的时候,我心中还是五味杂陈,那滋味不好受。AA制协议书中最重要一条是夫妻双方每月拿出总收入的70%作为家庭开支,可一算算,起码不用动用我老妈老爸的养老钱了,我也就心安了。
其实,我们的婚后生活还是比较平静的,我们购买大宗家用电器,外出旅游,两年后还买了车,一切似乎并没有因为那份协议有什么不同,甚至,由于我可以自由支配我的收入,我还给我老妈买了价格不菲的玉镯作为生日礼物,算是我这个当儿子的一份孝心。
可是,生活往往有出其不意节点。妻子习惯性流产失去了工作,而我却因工作突出业绩节节高升,月收入已经达到2万左右。其实,妻子没有了收入,我再谈起那份协议就很不人道了,我对妻子说,干脆就不用工作了,做一个全制太太也不错。
可是妻子却不答应,她说,AA制协议继续生效,在她没有找到工作之前,她所从事的一切家务劳动也应该得到应有的报酬,比如,打扫房间一次30至50元不等,煮饭烧菜一次10至20元不等。
更令我不可思议的是,与她过一次夫妻生活,每次200元,因为,她说今天这一切都是因我造成的,这夫妻生活费的200元中,还包括精神补偿……
说实话,我是一个有着强烈家庭责任心的男人,可是,面对妻子这样的要求,我还能做出怎样的决定呢?
现在,我每个月夫妻生活费支出约2000元左右。
孙破天观点:真是挺搞笑的,这还是夫妻吗?虽然说咱们国家在建设法制社会,可也不能法制到这种程度吧,家里如果充满了法制,那还有亲情吗?今天夫妻生活都可以收费,那明天生个孩子是否还要AA制呢?太可怕了!